天神日報 TimsonDaily
港聞 · 天神日報導讀

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出售未完稅香煙被判監禁八星期

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八星期。海關一月於新成路行動檢獲八千五百六十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萬九千元,應課稅值約二萬八千元,並歡迎裁決具阻嚇作用。

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出售未完稅香煙被判監禁八星期
文章重點
  • 事件: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出售未完稅香煙被判監禁八星期
  • 內容: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出售未完稅香煙被判監禁八星期
  • 來源:香港海關
  • 狀態:已由編輯部核實及整理發布

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出售未完稅香煙被判監禁八星期

一名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因處理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八星期。香港海關歡迎裁決,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事件提醒市民及零售商,煙草稅相關執法並非只針對大型走私,街坊雜貨店若以低於法定稅款的價格出售香煙,同樣可能觸及未完稅香煙罪行。市民亦應避免貪便宜購買來歷不明煙支。

海關上水新成路反私煙行動檢獲八千五百六十支香煙

據香港海關公布,人員於二○二六年一月三十日在上水新成路進行反私煙行動期間,在一間雜貨店發現有香煙以低於法定稅款的價格出售,隨即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六十二歲女店主,並檢獲共八千五百六十支未完稅香煙。

該批香煙估計市值約三萬九千元,應課稅值約二萬八千元。案件其後進入司法程序,女店主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八星期。

應課稅品條例修訂後低於煙草稅售價推定未完稅

自從新修訂《應課稅品條例》於二○二五年九月十九日生效,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支須證明已課稅,否則會被推定為未完稅香煙。海關表示會密切留意市場狀況,頻密巡查並果斷執法。

海關呼籲香煙零售商切勿售賣來歷不明的香煙,並對來貨價低於法定稅款的香煙提高警覺。市民如發現懷疑私煙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以舉報罪案專用電郵或網上表格舉報。

應課稅品條例處理未完稅香煙最高刑罰參考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如有任何香煙予以要約出售或要約供應,而該項要約的代價價值低於對該支香煙所徵收稅款的稅率,則該支香煙即為應課稅品。此外,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此處並非法律意見,只供參考及分享。上述內容僅轉述香港海關公開新聞稿及公開庭審報道所載事實,並不構成對個別人士法律責任的額外判斷。若對自身情況有疑問,應諮詢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

上水雜貨店未完稅香煙案對零售商與市民有何啟示

對零售商而言,進貨時應核實香煙來源及稅款證明,切勿因低價貨源而忽略法律風險。對市民而言,價格明顯低於市面完稅香煙的煙支,本身已值得提高警覺。

海關強調,監禁刑罰具阻嚇作用。本案顯示,即使涉案市值相對大型走私案為低,法庭仍可判處即時監禁,反映未完稅香煙罪行的嚴重性。

常見問題

上水雜貨店未完稅香煙案女店主被判甚麼刑罰?

該名六十二歲女店主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八星期。

海關上水新成路行動檢獲多少未完稅香煙?

海關於二○二六年一月三十日在上水新成路雜貨店檢獲共八千五百六十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萬九千元,應課稅值約二萬八千元。

處理未完稅香煙最高可判甚麼刑罰?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此處並非法律意見,只供參考及分享。

參考資料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03/P2026090300694.htm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868733-20260903.htm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09

資料來源與編輯說明
本文由天神日報根據 香港海關 公開資料重新整理及撰寫,並非原文轉載。 查看原始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