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出售未完稅香煙被判監禁八星期
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八星期。海關一月於新成路行動檢獲八千五百六十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萬九千元,應課稅值約二萬八千元,並歡迎裁決具阻嚇作用。
荃灣海濱長廊麗城花園段單車徑近日流傳影片,騎車老翁與跑步夫婦因路權爭執,灰衣男子踢跌單車後高呼報警並奔跑離開。警方於九月二日晚上接報,到場時雙方已平靜,案件列作「糾紛」跟進,並未見公開報道指已落案檢控。
荃灣海濱長廊麗城花園段單車徑近日流傳一段影片,顯示一名騎單車的老翁與一對跑步夫婦因路權發生爭執,其後出現推撞拉扯。一名身穿灰衣的中年男子曾抬腳踢向單車,致單車翻倒;男子其後高呼報警,並沿單車徑奔跑離開,老翁曾追趕數步。事件引起網上熱議。
警方其後確認接獲相關報案,並將案件列作「糾紛」跟進。現階段並未見公開報道指已有人因這宗事件被落案檢控。市民於海濱單車徑活動時,宜互相禮讓,避免因路權爭執演變成肢體衝突。
據公開報道,事發於荃灣海濱長廊麗城花園段單車徑。影片可見雙方因路權問題發生爭執,其後互相推撞拉扯;灰衣男子起飛腳踢向單車,單車倒地後,男子高呼報警並沿單車徑奔跑離開,騎車老翁曾追趕數步。
報道指,現場為共用或毗鄰行人與單車使用者的海濱長廊路段。此類空間若缺乏清晰禮讓習慣,較容易因速度差異或讓路方式觸發爭執。
警方表示,二○二六年九月二日晚上七時三十五分接獲報案。報案人為騎車老翁,涉事另一方為一名三十三歲男子及一名三十一歲女子(夫婦)。雙方於荃灣海濱長廊單車徑因路權爭執;報案人響鈴煞停閃避時險些跌倒,其後雙方對罵。
警員到場時,雙方已平靜。警方將案件列作「糾紛」跟進。按公開報道所見,當局尚未公布進一步檢控決定,市民不宜僅憑影片自行斷定刑事責任。
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訂明,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即屬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處監禁一年。普通襲擊屬法律上常見的人身暴力相關概念,惟是否構成犯罪,須視乎具體事實、證據及檢控決定。
必須強調:警方將這宗荃灣單車徑事件列為糾紛跟進,並未見公開報道指已落案檢控。此處並非法律意見,只供參考及分享。若對自身情況有疑問,應諮詢合資格法律專業人士,或以警方公布為準。
海濱長廊單車徑同時服務單車使用者與行人,雙方速度、視線及避讓方式並不相同。遇到迎面或交匯情況時,宜提早減速、響鈴示意,並預留安全距離,減少擦撞及爭執風險。
市民如目睹或牽涉衝突,應優先確保自身安全,需要時可致電九九九求助,並保留現場資料供警方跟進。網上片段往往只反映局部畫面,公眾應以官方公布為準,避免傳播未經核實的指控。
事發地點為荃灣海濱長廊麗城花園段單車徑。網上影片顯示騎車老翁與跑步夫婦因路權發生爭執。
警方於九月二日晚上七時三十五分接報,警員到場時雙方已平靜,案件列作「糾紛」跟進。並未見公開報道指已落案檢控。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0條,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而被定罪,可處監禁一年。此處並非法律意見,只供參考及分享;本案警方列為糾紛跟進,並不代表已有人被控普通襲擊。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386557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12
https://www.clic.org.hk/zh/topics/OffencesAgainstThePerson/common-assault-actual-bodily-harm-grievous-bodily-harm-wounding-etc/common_assault
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八星期。海關一月於新成路行動檢獲八千五百六十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萬九千元,應課稅值約二萬八千元,並歡迎裁決具阻嚇作用。
上水雜貨店女店主因處理未完稅香煙,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八星期。海關一月於新成路行動檢獲八千五百六十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三萬九千元,應課稅值約二萬八千元,並歡迎裁決具阻嚇作用。
香港網媒《米紙》前記者兼主持Sybil Cheng(鄭煒霖)的Instagram帳號發布告別帖文,朋友留言悼念其善良率直的個性,並感謝她帶來的美好回憶。帖文未有交代死因,本報不作推測,僅整理她過往參與的公開報道及職業體驗專題作品。
大埔林村河近河口及沿岸水域出現大批俗稱「魔鬼魚」的魟魚,多段影片在網上流傳,吸引途人停步圍觀及拍照。其後有釣魚客乘舢舨垂釣,船上疑有最少9條,另有人在岸邊釣獲兩條,事件引發捕撈與放生的討論,亦令人重新關注本港河道水質與野生魚類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