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關愛座疑食電子煙職員帶下車擬檢控
網上短片顯示東鐵綫關愛座有女子懷疑吸食電子煙約五分鐘,乘客指證後港鐵於大學站帶她下車並通知警方到場,其後發出擬檢控通知書;附例禁煙罰則及控煙法例管有規定一併整理供參考。
有乘客入閘後於港鐵站內傾談逾時,出閘被收六十六元附加費並上網吐苦水,網民反嘲規則早屬常識。東張+引述港鐵車票發出條件,指入閘後須於一百五十分鐘內完成車程,逾期可被徵收最高額單程車費作為附加費。
東張+整理一則港鐵站內逾時逗留的網上熱話。有乘客於Threads發文,指與好久不見的朋友飯後一同乘搭港鐵,入閘後仍站着傾談良久,其後各自前往不同方向離開;出閘時被告知入閘時間已超過一百五十分鐘,須繳付六十六元附加費,並質疑港鐵為何未有一早說明有關罰款。
帖文隨即引起討論。大批網民並未同情事主,反而指有關規則早已實施多年,留言包括「你新來的?」、「還以為是常識」、「好多年前已經有」、「已經存在了超過三十年」等;亦有人諷刺「六十六元當交學費」,或指「六十六元讓你坐兩個多小時也划算,又不用日曬雨淋」。另有網民認為,條例旨在防止有人在站內交收貨物阻塞月台,同時防止有人利用最低車費來回各站或交換車票逃票。
東張+報道指,根據《香港鐵路附例》及港鐵「車票發出條件」第1.8條,所有乘客進入已付車費區域後,須在入閘後一百五十分鐘內完成車程並出閘。如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解釋而逾期逗留,將被徵收相等於當時最高額之單程車費作為附加費,目前為六十六元。報道並未交代事主所在車站名稱,亦未見公開資料指其已被刑事檢控。
市民乘車宜留意入閘時間,如需在已付車費區域內逗留較久,應先了解港鐵公布的車票條件,避免因逾時而須繳附加費。網上帖文往往只反映單方面說法,公眾宜以港鐵及官方公布為準。
根據東張+引述的港鐵「車票發出條件」第1.8條,乘客進入已付車費區域後須於一百五十分鐘內完成車程並出閘;逾期且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解釋,可被徵收相等於當時最高額單程車費的附加費。相關安排亦見於《香港鐵路附例》的規管框架。必須強調:此處並非法律意見,只供參考及分享;本篇僅整理公開報道,並不構成對任何個別乘客的法律判斷。
東張+引述港鐵「車票發出條件」第1.8條指,乘客進入已付車費區域後,須在入閘後一百五十分鐘內完成車程並出閘。逾期且無合法授權或合理解釋,可被徵收附加費。
報道指附加費相等於當時最高額之單程車費,目前為六十六元。實際金額以港鐵當日公布為準。
公開報道僅見乘客上網陳述及網民討論,並未見指事主已被刑事檢控。此處並非法律意見,只供參考及分享。
https://www.mytvsuper.com/tc/scoopplus/scoop/reports/17884920870751/
網上短片顯示東鐵綫關愛座有女子懷疑吸食電子煙約五分鐘,乘客指證後港鐵於大學站帶她下車並通知警方到場,其後發出擬檢控通知書;附例禁煙罰則及控煙法例管有規定一併整理供參考。
網上 Threads 帖子流傳港鐵車廂扶手柱上黏有多束似假眼睫毛物體,乘客受驚;網民議論是否假睫毛或不衛生,亦有人初看誤以為昆蟲。報道引述《香港鐵路附例》第24條有關吐痰與亂拋垃圾作背景參考,並非法律意見。
九月二日社交平台流傳短片,顯示一名年輕男子於港鐵關愛座進食盒飯,引起網上討論。報道轉述片段內容及《香港鐵路附例》背景,提醒已付車費區域進食或飲用可涉罰款,惟未見該男子被檢控的報道。
網上片段顯示至少二十多人於港鐵尖沙咀站衝閘離開收費區,分成多批魚貫出閘。港鐵查看閉路電視後相信事發於八月二十三日晚約十一時,涉及未繳付正確車資,已報警並加強留意車站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