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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錶行持械劫案四人認劫判囚

高等法院今日就銅鑼灣富明街「利駿鐘錶」劫案判刑。4名被告各承認一項搶劫罪,暫委法官李俊文判3人監禁6年8個月,持「行街紙」被告監禁7年4個月。案情指2024年2月假扮顧客後持械閃劫25隻名錶,共值逾612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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