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十六人包括兩僱主
入境事務處於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三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十六人,包括十三名懷疑非法勞工、兩名涉嫌僱主及一名逾期逗留人士,行動涵蓋餐廳、按摩店及裝修單位等地點。
入境事務處公布,於9月4日至10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20人,包括17名懷疑非法勞工、1名涉嫌僱主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搜查地點涵蓋餐廳、髮型屋及零售店等,針對僱主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入境事務處公布,於9月4日至10日在全港多區展開一系列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20人。行動針對餐廳、髮型屋及零售店等地點,反映當局持續打擊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從事工作的情況。
對僱主與求職者而言,是次公布再次提醒:聘用前核實受僱資格、旅客未獲批准不得工作,以及偽造身份證風險,均屬香港入境執法的重點。市民若發現懷疑僱用非法勞工活動,亦可按入境處公布渠道舉報。
據入境處新聞稿,行動包括「曙光行動」、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以及聯同香港海關、香港警務處、食物環境衞生署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等執行的聯合行動。
調查人員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後,共拘捕17名懷疑非法勞工、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以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被捕懷疑非法勞工為10男7女,年齡介乎24至50歲;當中4名男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有2名女子涉嫌行使及管有懷疑偽造身份證。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一名51歲男子;逾期逗留人士為兩名女子,年齡分別為38及50歲。入境處表示,針對涉嫌僱主的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強調,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已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指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應被判即時入獄。
入境處亦提醒,任何人在決定聘用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步驟確定對方可合法受僱,包括查閱身份證,並向對方作出查詢;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亦必須查閱有效旅行證件。另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此處並非法律意見,只供參考及分享。
對僱主而言,人手短缺或急於開工,均不能取代法定核實步驟。對求職者與旅客而言,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
入境處指會按機制審核被捕人士是否涉及販運人口或強迫勞動,並為受害人提供支援。當局表示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相關罪行。市民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185185,或以傳真、電郵或網上表格向入境處舉報。
行動共拘捕20人,包括17名懷疑非法勞工、1名涉嫌僱主,以及2名逾期逗留人士。
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髮型屋及零售店等。
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非法入境者、受遣送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此處並非法律意見,只供參考及分享。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9/11/P2026091100482.htm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15
入境事務處於八月二十八日至九月三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拘捕十六人,包括十三名懷疑非法勞工、兩名涉嫌僱主及一名逾期逗留人士,行動涵蓋餐廳、按摩店及裝修單位等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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