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日報 TimsonDaily
港聞 · 天神日報導讀

iPhone Duo內螢幕展開約19.3厘米 駕駛放置或超流動電訊裝置屏幕上限 運輸署:可摺疊使用

蘋果首款摺疊手機iPhone Duo今日正式取機。內螢幕完全展開後對角線約7.6吋,約等於19.3厘米;按香港法例,駕駛時在司機前方放置的流動電訊裝置,屏幕對角線不可大於19厘米,運輸署指可把裝置摺疊並顯示符合要求的屏幕大小。

iPhone Duo內螢幕展開約19.3厘米 駕駛放置或超流動電訊裝置屏幕上限 運輸署:可摺疊使用
文章重點
  • 事件:iPhone Duo內螢幕展開約19.3厘米 駕駛放置或超流動電訊裝置屏幕上限 運輸署:可摺疊使用
  • 內容:蘋果首款摺疊式手機iPhone Duo於今日(10月23日)正式取機。公開規格顯示,手機完全展開後,內螢幕對角線約為7.6吋,換算後約等於19.3厘米。
  • 來源:HK01
  • 狀態:已由編輯部核實及整理發布

蘋果首款摺疊式手機iPhone Duo於今日(10月23日)正式取機。公開規格顯示,手機完全展開後,內螢幕對角線約為7.6吋,換算後約等於19.3厘米。

駕駛放置屏幕不可大於19厘米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規例,司機在駕駛時於前方放置流動電訊裝置(包括手機、平板或手提電腦),裝置數量、尺寸及位置均受規管。當中,司機可見的屏幕對角線長度不可大於19厘米,前方最多可放置兩部裝置,且不得阻礙對道路、交通及間接視野裝置的視線。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運輸署:制定法例時已考慮摺疊機

由於iPhone Duo展開後的內螢幕略超19厘米上限,有司機關注駕駛時可否把手機完全打開放置在前方。運輸署較早前回覆傳媒時表示,制定法例時已考慮市場上存在的摺疊式流動電訊裝置,並在提升道路安全與照顧司機使用需要之間取得平衡。署方指,如司機有需要放置摺疊式裝置,可把裝置摺疊,並顯示符合法例要求的屏幕大小。

避免分心仍是關鍵

較大屏幕的裝置較容易被用作睇片、回覆訊息或處理文書等與駕駛無關的用途,增加分心風險。運輸署提醒司機,即使裝置尺寸符合規定,駕駛期間亦應盡量避免操控手機;若因使用流動電訊裝置而影響駕駛,不論有否造成意外,仍可能觸犯危險駕駛或不小心駕駛等罪行。

常見問題

iPhone Duo展開後有幾大?

按蘋果公開規格,內螢幕完全展開後對角線約7.6吋,約等於19.3厘米。

駕駛時可不可以完全打開摺機?

法例規管的是司機前方可見屏幕的對角線長度,上限為19厘米。運輸署指可把摺疊式裝置摺起,改為顯示符合上限的屏幕大小。

違例罰則是什麼?

違反有關放置流動電訊裝置的規定,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資料來源與編輯說明
本文由天神日報根據 HK01 公開資料重新整理及撰寫,並非原文轉載。 查看原始報道 →